宜宾市南溪县出台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励办法

本文发布于:2010-10-25 来源:南溪县科协

 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,增强青少年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,南溪县科协、南溪县教育局于2010年10月8日联合制发了《南溪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励办法》(南科协〔2010〕23号,以下简称《奖励办法》)。

  《奖励办法》明确了奖励范围、奖励标准、经费渠道等。奖励范围是:南溪县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全国、四川省、宜宾市奖励的组织者、科技辅导员、优秀作品。奖励标准为:市级优秀科技辅导员、优秀组织者每人奖励200元;优秀科技项目、优秀科技实践活动、科学幻想绘画获全国、四川省、宜宾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的作品按获奖等级颁发奖金,最高可获得奖金800元。奖励经费在县科协科普经费中列支。《奖励办法》还规定,两人及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作品以奖项计发奖金;同一作品多级获奖的按获奖最高级别颁发奖金;对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教师,优先晋升职务、评定职称;对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学生,按宜教发〔2010〕7号文件规定给予加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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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宜宾市科协刘利炯/南溪县科协陈金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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